各位尊敬的家长: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我们将两则上级发布的公告转发给您。
根据国家、省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止疫情在苏州扩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规定,从即日起,按照“非必须、不举办” 的原则,在全市减少和取消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现就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400人以上的活动。
二、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一律停止许可大型群众性活动。已取得许可的,一律延期或取消举办。延期举办“一带一路”中医药国际合作交流暨吴门医派传承与发展大会。
(四)“烧头香”、“迎财神”、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
(六)其他可能造成人员大规模聚集的活动。
四、对确属必须、参加人员在100人以上、400人以下的公众聚集性活动,须提前三天报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方可举行。联系电话:68358939。
五、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商场、超市、办学机构、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开窗通风、环境清洁,每天做好场所消杀和疫情防控工作。
六、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立即责令停止举办,并依法依规追究主办方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广大市民尽量少去公众聚集性场所,减少参加公众聚集性活动。
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4日
关于取消2020年春节“烧头香”“迎财神”
等宗教民俗活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取消2020年春节“烧头香”“迎财神”等系列宗教民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包括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自1月24日12时起一律暂停对外开放,取消春节期间“烧头香”和“迎财神”等宗教民俗活动,请广大市民、游客积极配合,不要前往。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已购买门票的市民游客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门票,于3月31日前至原购票渠道进行退票。
三、请市民、游客知悉上述内容,遵守相关要求,恳请相互告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恭祝您新春愉快,佳节安康!
苏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1月24日